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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核准(原新增备案)

新增核准

主体及域名从未进行ICP核准或备案号已注销;ICP核准期间网站不可访问

1、所需资料:

主办者证件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

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证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

③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(尽量是法人,后期人员如果变动将会要求变更备案并且重新拍背景照)手机号(不同的两个手机号)、邮箱及座机。


④网站负责人 进行电子化核验 或者 提供传统人文幕布背景照幕布背景照模板

*电子化核验操作步骤,请参考:https://www.rwen.com/faq/show-524.html

*自助领取幕布地址:https://www.rwen.com/rwdiy/bamb


⑤如选择传统幕布核验,还需:核验单彩色扫描件,请按照模板填写——核验单模板.doc。(文档下载--ICP核准信息真实性核验单.doc

 如选择电子化核验,则不需要提供核验单彩色扫描件


⑥域名证书(有效期大于六个月)

 

注意:若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法人还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(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军队除外);若存在不同单位网站使用同一网站负责人的情况,应提供单位委托函的原件扫描件、不同单位存在强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全部单位鲜章(强关联关系指,不同单位同一法人)。



2步骤:填写主体信息资料填写网站信息资料传ICP核准证件资料→ICP核准订单生成→提交管理员

新增备案.png

1:填写ICP核准主体信息

6填写网站信息页  拷贝.jpg

2:填写ICP核准网站信息

7上传资料页 拷贝.jpg

3:上传ICP核准证件

8订单生成页 拷贝.jpg

4ICP核准订单生成

9提交管理员页.jpg

5:提交ICP核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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